结构化程序设计的基本原则:
1、自顶向下
程序设计时,应先考虑总体,后考虑细节;先考虑全局目标,后考虑局部目标。不要一开始就过多追求众多的细节,先从最上层总目标开始设计,逐步使问题具体化。
2、逐步细化
对复杂问题,应设计一些子目标作为过渡,逐步细化。
3、模块化
一个复杂问题,肯定是由若干稍简单的问题构成。模块化是把程序要解决的总目标分解为子目标,再进一步分解为具体的小目标,把每一个小目标称为一个模块。
限制使用goto语句 结构化程序设计方法的起源来自对GOTO语句的认识和争论。
4、结构化编码
所谓编码就是把已经设计好的算法用计算机语言表示,即根据已经细化的算法正确写出计算机程序。结构化的语言(如 Pascal,C,QBASIC等)都有与三种基本机构对应的语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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